黄山市徽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邱雁飞同志辞去黄山市徽州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2020年10月30日黄山市徽州区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黄山市徽州区八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邱雁飞同志辞去黄山市徽州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并报黄山市徽州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