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审议《关于<法律援助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的意见
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司法局局长汪卫东同志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法律援助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 报告总结过去成绩实事求是,存在问题客观存在,今后打算切实可行。会议决定同意这个报告,并提出如下工作建议:
一、要高度重视和加强法律援助工作队伍建设,加大法律援助工作保障力度
一是加强对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业务能力、行风作风建设,提高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政治和服务意识。二是要充分调动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等人员的积极性,鼓励和支持他们积极参与法律援助工作,建设一支专兼结合的高素质法律援助队伍。三是要依据《法律援助法》的相关规定,根据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同步增加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建设经费,加大保障力度,以适应法律援助工作的实际需要。
二、强化法律援助质量监督管理
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司法部刑事、民事、行政等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规则的要求,强化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管,扎实做好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全流程的监管、案件质量评查、同行评估、案件回访、满意度调查等工作,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和群众满意度。
三、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
要按照《法律援助法》《安徽省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完善值班律师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健全工作台账,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扎实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切实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
四、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各部门协调联动
一是区法律援助中心要主动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财政、民政等相关部门协调联动,共同推进法律援助工作扎实开展。二是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法律援助工作有效开展。
五、继续开展《法律援助法》宣传活动,努力推动法治徽州建设
一是要结合法律援助惠民生品牌建设和民生工程宣传月活动,开展《法律援助法》学习宣传活动。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微视频、微博等新媒体,增强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使党员干部尤其是社区居民、乡村群众认识到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性,使《法律援助法》深入人心,营造法律援助事业发展的社会氛围。二是通过加强对法律援助典型案件宣传、主题宣传,推进群众学法、尊法、用法,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扩大和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的知晓度,一体推进法治徽州、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