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州区2021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
一、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
全区纳入统计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共24家。其中:国投集团及所属企业15家,分别为:国投集团、城投公司、开投公司、徽创(杭州)产业运营服务公司、丰润置业公司、徽鹏公司、粮食购销公司、国源水务公司、区自来水公司、污水处理公司、双益公司、时代人力资源公司、公车公司、融创仓储公司、西溪南创意小镇运营管理公司;浪漫红文旅集团及所属企业9家,分别为:浪漫红文旅集团、商贸分公司、国际旅行社、浪漫红置业公司、绿道户外拓展公司、海悦君澜酒店、古镇首府饭庄、悠悠猪公司、漫城香公司。
2021年末,企业资产总额64.15亿元,较上年增加11.89亿元。
2021年末,企业负债总额28亿元,较上年增加6.1亿元。
2021年末,企业所有者权益36.15亿元,较上年增加5.79亿元。
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48亿元,较上年增加0.32亿元。利润总额0.4亿元,较上年增加0.2亿元。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全区纳入统计的地方金融企业共2户,分别为区农商行和区担保公司。
2021年末,地方金融企业资产总额67.72亿元,较上年增加8.28亿元。
2021年末,地方金融企业负债总额60.05亿元,较上年增加8.15亿元。
2021年末,地方金融企业所有者权益7.67亿元,较上年增加0.13亿元。
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52亿元,较上年减少0.18亿元。
2021年度利润总额0.41亿元,较上年减少0.03亿元。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2021年末,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账面净值合计40.8亿元(其中:流动资产4.82亿元,固定资产4.15亿元,在建工程2.41亿元,无形资产0.69亿元,公共基础设施26.77亿元,政府储备物资0.03亿元,文物文化资产0.37亿元,保障性住房1.55亿元),负债总额3.04亿元,净资产37.76亿元。
2021年末,全区已入账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原值28.72亿元,其中:等级公路117.88公里,原值7.48亿元;城市道路109.68公里,原值15.92亿元;城市桥梁3座,原值0.02亿元;文物资产数量551件/套(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处),原值0.37亿元;保障性住房1870套,原值1.55亿元。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2021年末,全区土地资源总量4.19万公顷,其中国有土地0.34万公顷。全区6个自然保护地,总面积0.67万公顷。森林面积3.2578万公顷,其中国有森林面积23公顷;林地面积3.2836万公顷,其中国有林地面积23公顷。全年降水量1823.7毫米,总量7.732亿立方米,水资源总量4.247亿立方米。
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
1. 全面深化国企改革。推进实施《黄山市徽州区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年-2022年),以治理结构、资本布局、体制机制的深层次改革,推动管理水平、功能作用和企业效益的持续提升,国企改革对发展的促进作用持续显现。全面加强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明确党组织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制定出台《关于落实区属国有企业党委研究讨论“前置程序”要求的指导意见(试行)》。推进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区属企业及子公司制改制全面完成。国有经济在优化结构、畅通循环、稳定增长中的作用得到全面加强。
2. 助力乡村振兴发展。区属国有企业发挥自身资源优势,与虹光村等26个村集体合作,共同投资实施黄山徽州现代物流园仓储项目。通过打造农耕研学实践基地、优化扶贫产业项目、创新“旅游+”模式、利用红色旅游资源等,助力村集体经济发展,并带动周边村民发展农家乐,参与乡村旅游促增收。
3. 规范重大事项管理。建立重大决策事项会商机制,全年分别就区属国有企业中层干部任免、融资等重大事项会商9次,会商事项48项,规范区属国有企业决策行为。完成机构设置、用工计划等备案事项14项,处置房产报区国资委核准事项3项,成立开投公司等报区政府决定事项15项,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4. 开展业绩考核评价。根据区属企业不同功能定位,实行差异化薪酬收入,规范企业收入分配秩序,进一步完善激励和约束机制。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1. 聚焦主责主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2021年区担保公司完成政银担业务6.45亿元、税融通业务2.23亿元、应急还贷业务4.12亿元、工程履约担保业务0.07亿元。
2. 加强风险管理,夯实风险抵御能力。2021年区农商行资本充足率为13.70%,高于监管触发值2.9个百分点;核心资本充足率为12.55%,高于监管触发值3.75个百分点。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1. 强化依法监管。组织开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专题培训,提升各层级资产管理人员业务水平。制定出台《黄山市徽州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国有资产处置行为。
2. 盘活闲置资产。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和区属国有企业闲置房产专项清理,老交通局房屋、老岩寺林业站房屋、区民政局3间闲置房屋、区房地产事务中心管理的丰乐人家5套房屋、3间储藏间、2间车库、区农业农村局5艘作业船舶等移交区国投集团运营管理,提升资产利用率。
3. 推动资产入账。督促区直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做好资产专项清查工作,推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入账,截至2021年底,全区入账公路资产10.23亿元;按照《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督促有关主管部门将0.2亿元古建筑等文物文化资产从固定资产调入文物文化资产,实现资产管理的精细化。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1. 不断夯实基础工作。一是完成全区“三调”成果年度更新,查清全区土地利用现状、土地权属状况和土地资源变化情况。二是推进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试点,摸清全区自然资源资产家底,通过实物量+经济估算方式,预估自然资源资产经济价值。
2. 优化整合自然保护地。按照保护面积不减少、保护强度不降低、保护性质不改变的总体要求进行优化整合,设立徽州天湖省级自然保护区、徽州鸳鸯湖省级自然保护区、徽州小容省级森林公园、徽州龙门台省级森林公园4个自然保护地,总面积6162.86公顷。
3. 扎实推进生态建设。一是加强耕地保护。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保护面积6.83万亩,完成新增耕地157.2亩。二是加强矿山修复。指导业主完成笔架山采石场地质环境治理,治理面积约43.6亩,同时监督业主做好边开采边治理工作,完成矿山边坡台阶绿化,修复面积约7.5亩。三是扎实抓好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建成全省首个农业面源污染氮磷生态拦截工程项目,项目区氮、磷削减量达到预期目标。四是落实水资源管理保护。印发《徽州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实施方案》,积极开展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切实保障群众饮用水安全。五是加强林业资源保护管理。完成省级森林城市创建和国土绿化任务,持续推进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有效阻隔林业有害生物入侵,实现全年森林火灾“零发生”,无重特大林业违法案件。
三、存在的问题
(一)区属国有企业:盈利能力弱,优质经营性资产资源少,市场化程度不高,缺乏竞争力,盈利水平低。
(二)行政事业单位:少数单位资产财务处理不及时。一是工程项目已竣工并投入使用,却未办理竣工财务决算,长期未转为固定资产管理;二是个别单位存在盘盈盘亏现象。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全区山多地少,耕地总体质量不高且后备资源匮乏,耕地保护制度需进一步完善落实,耕地保护责任需进一步压紧压实。
四、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意见
(一)激发活力,打造核心竞争优势。聚焦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防风险、激活力和增效益,结合自身优势集中精力发展主业,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率,不断激发企业活力,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增强竞争力、创新力和抗风险能力。
(二)主动作为,提高资产管理水平。督促单位建立完善内控制度,切实履行资产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各类国有资产的管理,做到实物清楚、数据准确、账实相符。探索推进“公物仓”建设,推动闲置资产共享共用和调剂使用。
(三)压实责任,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开展自然资源资产普查,细化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提升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水平。开展补充耕地核查,确保补充耕地质量,规范耕地占补平衡。落实推进田长制责任体系,压实各级田长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