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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徽州区2021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3-02-28 09:33信息来源:徽州区人大办 作者:徽州区人大办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一、国有自然资源基本情况

(一)国有土地资源

2021年第三次全国土地变更调查更新数据统计(目前为上报数据),目前土地总面积41941.77公顷,其中国有土地3417.26公顷。具体分类为:国有湿地28.62公顷、国有耕地138.38公顷、国有园地67.82公顷、国有林地574.02公顷、国有草地20.64公顷、国有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375.62公顷、国有交通运输用地372.45公顷、国有水工建筑用地14.67公顷、国有水域778.5公顷、国有其他土地46.54公顷。

(二)国有矿产资源

我区矿产资源的总体特点是能源矿产匮乏,金属矿产地少,矿产规模小。目前已发现主要矿产元素有:金、钼、铜、铅、锌等,但都仅为矿产资源普查阶段,未有详细勘查成果,未形成储量信息。且上述普查阶段的矿产资源均位于深山区,其中金、铜、钼等资源位于天湖等各类自然保护区、保护地、森林公园范围。按照省级要求,上述探矿权已处于注销或暂停延续阶段,后期将逐步退出。目前我区利用的主要矿产资源为第三类资源,即砂石类,主要用于保障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建设。

(三)国有森林资源

2021年底,全区森林总面积32578公顷,林地总面积32836公顷,林木蓄积量183.4万立方米,乔木林积蓄量183.4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73.24 %。其中,国有森林面积23公顷,占森林总面积的0.07%;国有林地总面积23公顷,占林地总面积的0.07%

)国有水资源

2021年我区降水量1823.7毫米,降水总量7.732亿立方米,水资源总量4.247亿立方米。徽州区地处亚热带北缘,季风气候温暖湿润,雨量充沛,四季分明,梅雨显著,降水多集中于58月,水资源十分丰富,多年平均降雨量1728.2毫米。

)自然保护地资源

我区现有6个自然保护地,总面积6667.13公顷,占国土面积的15.9%。其中包括鸳鸯湖、蜀源、小容、龙门台4个县级自然保护区面积共计1504.3公顷,徽州天湖省级自然保护区面积4499公顷,徽州鸳鸯湖省级森林公园面积663.83公顷。

二、开发利用情况

(一)土地供应稳定有序2021年度,区供应土地35宗,面积707.45亩。其中招拍挂出让14宗,面积611.44,合同价款36283.3595万元,按新标准挂牌成交工矿仓储用地587.62亩、商服用地5127.55亩。

(二)矿产资源开发较少截止202112月,我区在册矿业权共2处,其中砂石类采矿权1处、矿泉水采矿权1处,分别为潜口镇东山村花岗岩矿、潜口蜀源矿泉水矿。其中东山村花岗岩矿核定开采规模40m³/年,截止202112月末,保有储量剩余储量136.72,预计可采期限3-4年;潜口蜀源矿泉水矿核定开采规模1.22/年。

(三)林业结构持续优化。我区积极发展木、竹、油茶、林下资源、森林旅游等产业,加快推进现代林业建设步伐。2021年完成林业总产值25.6亿元,同比增长9.36%。其中一产5.93亿元,二产11.65亿元,三产8.02亿元。

(四)用水结构不断优化2021年,我区完成GDP98.06亿元,全区用水量5063m3,万元GDP用水量51.63m3,比2020年度万元GDP用水量62.3m3下降17.1%2021年我区工业增加值为43.11亿元,工业企业用水量992m3,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为23.01m3,比2020年度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27.5m3下降16.3%2021年我区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59

(五)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我区认真开展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遵从保护面积不减少、保护强度不降低、保护性质不改变的总体要求,完成了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阶段性任务,已报省、国家有关部门待批复。优化整合后,全区设立徽州天湖省级自然保护区、徽州鸳鸯湖省级自然保护区、徽州小容省级森林公园、徽州龙门台省级森林公园等4个自然保护地,总面积6162.86公顷,占国土面积的14.69%

三、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成效

(一)扎实推进基础工作。一是推进“国土三调”。完成全区“三调”成果年度更新,全面查清全区土地利用现状、土地权属状况和土地资源变化情况。二是推进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试点。全面摸清全区自然资源家底,通过实物量+经济估算方式,预估自然资源经济价值。

(二)加强要素统筹保障。一是科学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完成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编制工作;市级国土空间规划规划方案的框架基本搭建完成,文字、图纸尚待细化;持续做好“三条控制线”划定工作,其中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成果已上报省厅,我区稳定耕地图层核实补足成果已上报并通过省级质检,岩寺组团、西溪南镇、潜口镇、呈坎镇的城镇开发边界初划方案已完成;指导乡镇做好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坑上村(市级)、翰山村(区级)和东山村(区级)3个试点村的村庄规划已通过专家会审查。二是加快用地组件报批。2021年我区组织上报用地11个批次项目,用地面积154.851亩。三是开展“五未”土地处置专项行动。2021年我区处置“五未”低效用地564.54亩,其中完成“批而未供”及“供而未用”土地处置238.42亩,完成后“三未”用地326.12亩。

(三)推进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一是加强耕地保护。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保护面积6.83万亩完成新增耕地157.2亩。二是加强矿山修复。2021年度指导业主完成笔架山采石场地质环境治理,治理面积约为43.6亩,同时监督业主做好边开采边治理工作,完成矿山边坡台阶绿化,种植树种红叶石楠等,修复面积约7.5亩,完成2021年度边开采边治理计划。三是推深做实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建成全省首个农业面源污染氮磷生态拦截工程项目四是落实水资源管理保护。印发《徽州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实施方案》,积极开展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切实保障群众饮用水安全。五是加强林业资源保护管理。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2021年投入林业保护发展资金2036万元,完成徽州区省级森林城市创建和国土绿化任务,持续深入推进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有效阻隔林业有害生物入侵,实现全年森林火灾“零发生”,无重特大林业违法案件。

四、国有自然资源管理存在问题

)自然资源要素整体配置效率有待提升。国有自然资源清查、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等工作目前正处于试点阶段,对国有自然资源的基础数据掌握还不够精准;各类自然资源调查、统计仍未归口管理,数据涉及多个部门,管理基础、统计口径分类标准存在差异,报告数据的准确性和权威性得不到保障;森林、水等资源质量评定较难;资产核算方法也难以统一,自然资源资产价值估算较难,导致市场化配置效率不高,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严格生态保护与资源利用矛盾日渐突出。我区山多地少,耕地后备资源匮乏,区域内已无法解决非农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占补平衡问题,面临有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却因无占补平衡指标而无法报批的尴尬局面。另我区批而未供和低效用地处置难度高,清理处置工作压力较大,徽州区“批而未供”年初系统提取数为1423亩(含市经开区185.79亩,由市经开区负责处置),其中包括2021年初省厅下发我区核减清单明细表中安徽省歙县界牌岭至黟县渔亭公路改建工程项目用地(307亩)等地块共计485亩,另有皖政地〔2010726号涉及核销指标138.4875亩,依旧列入“批而未供”处置基数但却无法供应,剩余可以处置的用地涉及征地、市场、政策等原因,处置难度极大;水资源、林业等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国有林权亟需确权管理。徽州区建区后未设国有林场,1989年调查的所谓的国有林大部分是自然村的村口林、水口林。为了加大对各村口林、水口林的保护力度,当时未吃透林业政策,将村、组集体管理的村口林、水口林造表登记为国有林,但并未明确国有林权属也未登记发证,且当地乡镇、村、组未强化管理,造成目前管理不到位现象。

(四)降水时空分布不均,非常规水资源利用效率有待提高。徽州区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四季分明,雨量充沛,湿度较大,降水量分配不均,空间分布极不均匀,年内水量分配调度水平有待提高。同时徽州中水、雨水等非常规水资源利用率农业灌溉技术比较落后工业企业,尤其是小企业,工艺还比较落后,用水、耗水量大,用水重复利用率比较低,水资源使用效率不高

(五)生态修复工作亟待统筹。生态修复相关机制缺乏系统性与整体性,涉及多类学科多个部门多项工作,政策配套需进一步完善,人员保障上需加大力度,急需整合行业资源和行业力量。市场化、多元化的生态补偿机制以及相关奖惩、监督考核机制仍需加强研究。生态修复工程的资金保障方式单一,政策支持不足,亟需顶层设计支持并落实多元化的资金保障机制。

、下步工作打算

(一)不断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一是加快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力争年底前完成市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科学统筹生态、农业、城镇等空间布局。二是积极有序推进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及村庄规划编制试点工作。加强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编制管理,年底前完成8个村的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二)全力做好自然资源要素保障。一是不断提高用地保障能力。围绕集约节约利用土地,加强建设用地批前、批中、批后监管和服务。二是深化五未土地处置。2022年全区完成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处置254.47亩(含高新区处置批次),盘活利用后三未低效用地297.68亩。三是提高重要矿产资源保障能力,深化矿业权审批改革,进一步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对矿产资源进一步规划布局,以潜口镇东山村花岗岩矿范围为基础,初步拟规划一处石料矿备选区,待该矿服务期满后拟扩界并增加储量后重新设置一处石料矿采矿权,保障我区经济建设发展的需要。同时鉴于目前潜口蜀源矿泉水矿核定开采规模偏小,已由区国投集团牵头,对灵山至潜口范围内17.4平方公里区域开展地质勘查,评估并选取有价值的取水点后挂牌出让,增加现有矿泉水开采资源,助力“水经济”进一步发展

(三)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一是压实耕地保护责任。加强永久基本农田的特殊保护,开展耕地“非农化”排查治理。加快推进开展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提升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水平。二是规范耕地占补平衡。开展补充耕地核查,确保补充耕地质量。三是扎实推进田长制工作。落实推进田长制责任体系建立,压实各级田长工作职责,开展巡田员聘用工作,树立田长制公示牌,将耕地保护任务落实到责任人、责任地块、责任网格。四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深入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处、严厉打击违法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行为。

(四)推进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推进自然资源资产清查试点工作及产权制度改革。加快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建立健全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通过土地资源有偿使用改革、强化矿产资源整合、完善水资源配套制度及自然保护地管理体系,有效管理国有自然资产,提升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的使用效益

(五)强化国有森林资源管理针对已到户和已明确由村、组经营管理或征用、事实占用的地块应维持原状。对可作为国有森林资源管理的353亩小班地块应再进一步调查核实,确认权属发证,明确管理单位,强化国有森林资源管理。

(六)节约集约水资源,保障群众饮用水安全始终加强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推进水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等工作,积极开展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推进节水载体建设,加强政策支持,切实保障群众饮用水安全,确保水质达标。

(七)探索多元化的自然资源资产价值实现机制。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通过生态保护与修复,增强生态产品供给能力,拓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途径,创造生态产品综合效益;通过政策引导,建设和培育生态产品交易市场,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进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本、资本变资金,将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