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审议<徽州区2021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报告>
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关于印发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等三个意见的通知》(徽人常〔2022〕18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业务科室根据常委会审议意见认真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做好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夯实工作基础。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安徽省被列为第二批试点省。2020年8月,安徽省自然资源厅下发了《关于开展黄山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全面开展第二批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试点工作。我区于2020年10月启动该项试点工作,为准确掌握清查试点工作的要求,我局多次与市局对接,学习清查工作要求等相关情况。
2021年7月初,我区资产清查基础数据资料通过市级抽查小组实地抽查调研;2022年6月省厅权益处来我区进行清查实物量核查,核查后我区继续完善基础数据,并及时按要求上报自然资源部,下一步待部里检查后根据部检查意见对实物量清查成果和价格体系清查成果完善和修改。
二是科学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全面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提高利用效率。力争年底前完成市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科学统筹生态、农业、城镇等空间布局;同时积极有序推进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及村庄规划编制试点工作,加强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编制管理,年底前完成8个村的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为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我区成立工作小组,出台《徽州区“五未”土地处置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积极贯彻区委区政府部署,持续加大“五未”土地处置力度,同时出台配套措施,取得了预期工作成效,下一步我局将“五未”土地处置工作与亩均效益评价工作相结合,开展相关差别化配置政策文件的修订工作。
作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我局将继续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履行自然资源管理的各项职责。同时,我局将继续按照自然资源资产报告制度,在人大的监督下,做好每年度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及时反映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的新情况、新变化。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