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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关于2023年度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的意见

发布日期:2024-08-01 16:29信息来源:徽州区人大办 作者:徽州区人大办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国资委副主任马玉辉同志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23年度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审查了《关于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2023年度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履行出资人职责,全面贯彻中央、省市重要决策部署和区委工作要求,加强和改进四大方面国有资产管理,持续提升国有资产管理质效。在地方金融企业国资管理中,进一步健全完善管理机制,积极拓展金融担保业务,强化金融风险防控,持续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有力推动经济运行的回升向好。

同时,常委会组成人员也认为在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是地方金融机构运营能力偏弱。由于消费需求不足,企业投资意愿不强,贷款增长乏力,一些市场主体缩减财务成本,提前归还大额贷款,地方金融企业利润空间受到挤压。区农商行有效信贷不足,不良贷款反弹压力加大,对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担保公司年度担保任务量难以持续提升,GDP、营商环境、银政担增速等考核指标完成压力大。二是金融风险防控压力加大。国有大行经营下沉影响,农商行普遍面临盈利能力下降、不良贷款增多、不良处置难、资本补充困难等多重压力,多项指标触发临界点,未来业务发展受限。信用类担保业务风险大,部分企业缺乏抵质押反担保措施,企业一旦发生违约造成代偿,公司将无法优先受偿,同时面临可执行财产较少,甚至无可执行财产的窘境。资产处置难度大,由于不良债务形成原因错综复杂,抵押品和抵债资产难以变现,胜诉案件难执行,清收处置进度缓慢,不良风险持续累积。三是国有资产管理还需加强。受金融企业盈利下滑影响,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困难,2022年度国有资本按比例享有的权益分红22.2万元,2023年受存贷款利差持续收窄及补缴增值税等原因,净利润下降无法分红。区政府向人大报告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为首次,人大监督尚处于探索阶段,人大听取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的统计口径和范围还需进一步把握力求准确完整。

为此,特提出以下建议:

一、强化监管,切实履行出资人资格

要进一步优化国有资产结构,充分发挥国有资产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保护生态环境、保障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节约高效履职等方面的作用。要强化数据分析应用,真实反映国有资本运营质效,加强人大工作机构、财政部门、金融企业等沟通衔接,依法向本级人大全口径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二、建章立制,强化地方金融企业管理

区政府和区财政部门要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履行出资人职责和义务,按照穿透管理、全覆盖、全流程要求,加强对地方金融企业的管理,建立健全产权基础管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绩效考核、负责人薪酬管理各项制度,规范并认真组织实施。要加强金融法规政策和业务技能培训,提升金融专业素养和履职监管能力。

三、追偿挽损,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要继续加大追偿挽损工作力度,梳理分类历年代偿项目,推进追偿工作常态化开展。要落实一企一策要求,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合力,积极支持担保公司和农商行加快抵债资产处置工作,稳妥降低不良贷款率,加快释放抵债资产资本占用,为服务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释放更多的资本空间。要持续推动府院联动机制,优化代偿项目追偿方案,强化案件执行力度,加大代偿清理回收工作,化解不良债务。

四、优化业务,提升金融企业质效

要深入贯彻中央省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好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引导我区地方金融机构把握好发展方向、战略定位、经营重点,更大力度支持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发展,缩短企业融资链条,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围绕我区特色产业发展,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合作对接,充分运用白名单园区贷民宿贷等产品拓展新客户,提高融资担保服务针对性。要适当弱化反担保措施,拓宽企业流动性资产反担保物范围,提升融资担保规模,增强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