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关于2023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的意见
2024年12月31日,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审议了范行军副区长代表区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2023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区政府及有关组成部门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专题研究,深层次剖析问题存在的根本原因,开展专项监督,确保整改到位。审计查出的42个问题已有37个全部完成整改。会议同意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审计查出问题有多个未完成整改,主要因为问题时间跨度长,涉及整改单位多,成因复杂,整改难度较大,部分问题整改期限较长,如垃圾处理费征收整改期限到2027年。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应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不断督促整改。
为推进审计整改工作的落实,强化预算管理,维护财经纪律的严肃性,建议:
一、压实审计整改责任。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把抓好审计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压紧压实被审计单位的主体责任、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和审计机关的督促检查责任,构建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相结合的审计整改格局,把审计整改作为完善管理、强化治理的重要抓手,严格落实审计意见建议,科学有效制定整改工作措施。
二、持续加大审计整改力度。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要督促被审计单位制定详细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确保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清零。涉及整改单位多、成因复杂的问题要重点督办,“一事一策”,明确整改主体单位,逐项跟踪落实,从严要求,不走过场,有效督促整改完成。要建立健全问责机制,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沟通协作,对审计整改不彻底不作为的行为严肃处理。当年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后续整改情况要继续向人大常委会报告。
三、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要在全区营造重视审计整改的工作氛围,建立审计监督与人大预算监督、监察监督、财政监督等工作互动机制,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合力推动审计整改。拓展审计监督工作广度和深度,进一步加大对国有资产管理、政府债务管理、重点项目投资等领域的审计监督力度,推动政策落实、项目落地、资金规范安全高效使用,充分发挥审计监督“治已病防未病”的重要作用,以高质量的审计监督来推动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