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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关于2024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的意见

发布日期:2025-07-24 15:37信息来源:徽州区人大办 作者:徽州区人大办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财政局局长吴义红同志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24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审查了《关于2024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2024年度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履行出资人职责,全面贯彻中央、省市重要决策部署和区委工作要求,加强和改进四大方面国有资产管理,持续提升国有资产管理质效。在行政事业性固定资产管理中,一是夯实基础管理工作。紧扣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严禁超标准、超数量配置资产,统筹推进公物仓使用加快推进国有资产全口径管理,资产管理业务融入预算管理一体化与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初步形成较为全面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体系。二是提升国有资产使用效益。市政基础设施资产进一步完善,极大满足城镇居民生活需要和公共服务需求,提高群众幸福指数。挖掘资产人文历史价值,古徽州堨坝成功入选世界灌溉工程遗产名录,推动灌溉工程遗产的管理与保护,丰富了我区历史文化遗存加强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将保障房委托区国投集团统一运营管理,提高租金收入。三是强化国有资产动态监管。定期组织在全区开展国有资产自查清查,核查清理固定资产登记权属强化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保障性住房等重点资产管理,做好后期管护、计量与核算

    同时,常委会组成人员也指出: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保障行政事业性单位的有效运转和社会事业的发展,但由于历史原因、管理体制、基础工作等方面不足导致行政事业固定资产管理存在一些问题,还需要进一步研究解决。

一是资产管理意识淡薄部分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意识不强,资产管理与业务部门之间缺乏有效沟通,重资金、轻资产重购置、轻管理现象还没有从根本上纠正解决,审计查出的账实不符、账不符,权属登记不到位、竣工决算不及时,项目资产移交不规范现象时有发生,资产管理还需进一步规范完善。

二是家底不清现象难以彻底解决。办公用房等资产权属登记历史沿革复杂,用地手续不完善、办证资料遗失、未通过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等原因,部分产权不明晰,审计查出无产权房产131处,价值9570万元,整改后截至目前仍有67房产未办证或证件不齐全。生物性资产价值核算、实物管理、台账建立还有待规范,部分大额固定资产移交、划转等手续还不够完善。

三是闲置资产盘活有待推进。大额资产管理有盲区,如原区规划局城市规划展示馆项目完工已八年,至今仍未验收,未投入使用。近年来审计报告也指出多个单位资产长期闲置,包括部分乡镇安置房、专用工具设备等。

为此,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以下建议:

一、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责

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认真执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及其他财经法律法规,在确保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的同时,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国资管理部门要对现有规章制度进行梳理完善,建立全方位的管理制度体系,各主管部门结合本单位本行业实际,分类细化完善资产管理办法,定期开展重点领域资产核查。文物资源资产要切实按照《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做好资产的登记、核算、保护保管工作。城乡基础设施资产要开展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与新建项目决策、建设资金和管护费用安排挂钩。积极推进公共权属认证工作,及时有效办理已完工项目的竣工决算工作,督促资产依法依规管理,对于权属不清办证难问题,发改、财政、机关事务管理、教育卫生等部门要通力合作,联动配合,合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二、切实摸清国有资产家底

制定完善内部资产管理制度和处置报批程序,实现规范化、程序化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对近年来政府重点投资项目进行核实摸排,厘清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和国有企业资产,压实责任,按照谁承担管理维护职责由谁入账的要求,将公共基础设施资产登记入账,明确行政事业性资产和国有企业资产归属范畴。加强对政府债务形成的公共基础设施资产管理,对政府性债务形成的基础设施资产对应的债务金额、形式等信息进行完善,确保资产反映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得增加隐性债务。强化对在建工程、公共基础设施、林权股权的重点资产进行核查,进一步摸清家底,夯实基础。对闲置资产进行盘点,分类管理,完善公物仓等资产调配统筹机制,探索缴旧购新,切实发挥好公物仓共享共用作用。在国资管理部门指导下,切实做到国有资产年报、财政决算、账务核算与实际一致。

三、继续深化国有资产监督

强化国有资产日常监督,动态调整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突出对资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常态化监督检查。要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在资产管理中的作用,深化推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全覆盖。持续推进财政监督、审计监督与人大监督相结合,全面实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绩效监督,督促政府相关部门推进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化、精细化、公开化。进一步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审议意见,实现资产报告全口径、全覆盖,打造用指标管理、用数据说话的多维度、全方位的资产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