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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徽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查金权、吴淑玲两名同志辞去黄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4-01-26 11:23信息来源:徽州区人大办 作者:徽州区人大办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2024125日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原因,查金权、吴淑玲同志提出辞去黄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根据有关法律规定,黄山市徽州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查金权、吴淑玲同志辞去黄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报黄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