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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徽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确定黄山市徽州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名额数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4-07-25 10:03信息来源:徽州区人大办 作者:徽州区人大办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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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陪审员法》第八条、《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第五条及《安徽省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按照人民陪审员的名额数不低于本院法官数的三倍的要求,黄山市徽州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黄山市徽州区人民法院陪审员名额数为6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