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16日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原因,江紫霞、朱韶华、潘慧群三名同志提出辞去黄山市徽州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根据有关法律规定,黄山市徽州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江紫霞、朱韶华、潘慧群三名同志辞去黄山市徽州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报黄山市徽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