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28日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等有关法律规定,黄山市徽州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汪胜利辞去黄山市徽州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报黄山市徽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