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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徽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孙子燕同志为黄山市徽州区人民检察院
代理检察长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5-12-19 15:16信息来源:徽州区人大办 作者:徽州区人大办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20251218日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的规定,黄山市徽州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孙子燕同志为黄山市徽州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报黄山市人民检察院和黄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