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18日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的规定,黄山市徽州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孙子燕同志为黄山市徽州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报黄山市人民检察院和黄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