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调研报告
根据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3月13日至15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程迎峰、副主任叶长荫带领调研组先后赴歙县、徽州区、祁门县、休宁县和市中心城区、经开区等地,调研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调研组围绕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发现问题,实地察看了清凉峰自然保护区、部分经济园区、企业以及农村畜禽养殖、河道采砂、建筑施工扬尘防治等问题的整改情况。并在徽州区、祁门县、休宁县召开座谈会,听取政府相关情况汇报和基层单位、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屯溪区、黄山区、黟县向调研组作了书面汇报。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情况
2017年,全市各级政府深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层层压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环保工作责任,紧紧抓住中央和省环保督察的契机,全面推进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境执法等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年度环境保护目标,全市环境状况总体稳定,环境质量指标稳居全省前茅(空气质量位居全省榜首,地表水达标率、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达100%,等等)。一是推进环境问题整改。针对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清单,层层落实整改任务,一大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得到解决。通过抓环境问题的整改,各级领导干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进一步加深,环境保护意识进一步增强,对环保工作的重视程度、工作力度前所未有。二是健全环保工作机制。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市及区县都成立了高规格的环境保护委员会,进一步加强对环保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在环保问责上动真格,约谈相关责任人30余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人、诫勉谈话6人、提醒谈话9人,约谈企业62家,有6家企业相关责任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三是加大污染防治攻坚。围绕治气、治水、治土三大攻坚战,针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采取了更加系统、精准、严格的防治措施。启动蓝天行动,全面加强工业废气、城市扬尘、秸秆焚烧、餐饮油烟、“黄标车”整治等大气污染专项治理;重视水源地保护,持续强化对工业废水、城镇及农村污水的处理;制定实施土壤污染防治方案,采取有效举措保障全市土壤环境安全。四是夯实生态保护基础。全面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组织自然保护区自查自纠。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二轮试点圆满收官;阊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正式启动。持续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新增省级生态乡镇3个、省级生态村3个。2017年,全市环保部门共办理环境行政处罚案件42件,实施罚款300多万元,查封扣押、行政拘留等手段得到综合运用,环境执法得到加强。
二、存在问题
1、环保工作责任仍需压实。从调研情况看,污染治理的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部门的监管责任落实还不够到位。一些企业认为环保督察是“一阵风”,仍然存在侥幸心理。对待污染治理等待观望,投入不够、进度不快。一些职能部门仍然是消极对待或被动应付环保工作,主动作为意识不强、相互协作配合不够,对环境违法行为处罚力度不大,环保工作合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2、突出问题整改有待抓实。尽管围绕上级环保督察发现问题的整改,各地有决心、有举措,也取得了很大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首先是部分问题整改进展缓慢,如,祁门备用水源地建设资金缺口大、永新股份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任务重等,如期完成这些整改任务还有压力。其次是一些已经整改销号了的问题,还未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如,清凉峰自然保护区的问题整改,仅是民宿关门了、鱼塘停养了,相关设施没有拆除和清理,仍然有“重操旧业”的可能。此外,歙县循环园区污水处理厂整改几经延期,尚未通过省环保厅验收;休宁县污水处理厂关闭后遗留问题的处理仍未彻底。这些问题的整改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不能有丝毫松懈。
3、污染防治水平还需提升。一方面是环保设施建设较为滞后,与当前污染防治需求相比,历史欠账较多,防治能力不足。城市及经济园区的污水管网建设滞后,截污率、处理率不高;乡镇环保设施落后,已经建起来的垃圾中转站、污水处理厂受资金影响,运转维护存在困难。另一方面是一些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环境质量的污染问题治理难度大、成效不明显。农村环境污染防治仍是难点,特别是对畜禽养殖污染缺乏有效治理。如,休宁榆村乡尽管对畜禽养殖污染有所整治,但粪渣堆放仍不规范,存在一定程度上的环保和安全隐患。大气污染防治任务仍然艰巨,去年我市空气PM10指标不降反升,其中一个很大原因是房屋拆除、建筑施工、渣土运输等扬尘污染还未得到有效控制。此外,烟花爆竹燃放、露天烧烤、餐饮油烟等污染问题仍然突出,也是市民投诉的焦点问题。
4、环保能力建设依然薄弱。受编制、经费、人才等因素影响,全市环保监测、监察队伍的能力建设还未跟上形势发展需求,特别是基层的环保执法力量、监测人员、设施装备明显不足。如,一些区县的专职执法人员仅有1至2人,监测人员几乎空白,只能委托第三方进行监测,影响了监测、监察工作的正常开展。此外,无论是环境监管,还是污染治理,都需要科技支撑,我市对大数据等一些新技术的运用和推广还不够。同时,法律法规也需补充完善,一些部门反映,应尽快开展烟花爆竹禁放的地方立法。
三、意见建议
随着生态文明入宪,生态环境将实施最严格的保护制度、最严密的法治。生态环境优势是黄山最大的优势,保护好生态环境更是关系到黄山的长远发展。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把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一同部署、一体推进,努力实现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同步提升。
一要进一步抓好突出问题整改。要坚持问题导向,围绕中央和省环保督察以及省大气专项督查发现问题,抓紧抓实整改工作,确保所有问题按时见底清零。对尚未完成的整改问题要加快进度,强化攻坚,确保按时完成、及时销号。对已上报完成的问题要开展“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措施、提升效果,确保在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回头看”中全面过关。要坚持举一反三,借力环保督察全面查找和整治突出环境问题,推动环境问题治理长效化、常态化。
二要进一步加大环境监管力度。各级环保部门要强化主责意识,依法履行职责,把最严格的环境监管落到实处。要严格环境准入,把好项目审批关,从源头上防治污染。要强化执法力度,用足用好各类执法手段,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各级环境保护委员会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督促相关部门与环保部门加强执法联动,形成监管合力。要加快推进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尤其是针对建筑扬尘、餐饮油烟、畜禽养殖等环境污染问题,要尽快明确各级各部门的工作责任,全面提升治理效果。
三要进一步提升污染防治水平。要围绕我省“1+3”污染防治攻坚任务,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强力推进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工作。要加快城乡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尽快补齐生态环境设施短板,尤其是要提高乡镇环保基础设施的普及率、运行率,提高综合防治能力。要重视企业环保能力建设,督促企业加大环保投入和人才培养,做好日常监测、源头治理等基础工作。要重视和加强农村面源污染防治,结合农村环境“三大革命”,进一步加大人力、财力等投入,切实提升农村环境监管水平和治理能力。
四要进一步加强环保基础工作。要完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办法,通过严格考核、严肃问责,进一步压实环保工作责任。要加大对环保部门的编制、经费投入,配齐配强各级环保监测、监察队伍。要重视引进和培养环保专业技术人才,探索与相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合作,加大对环保工作的人才、技术支撑。要持续开展环保法治宣传,引导群众、企业进一步强化环保意识、落实环保义务。建议将烟花爆竹禁放列入地方立法规划,做好前期调研和论证工作。